征地批复作出前征收部分与被征收人签定的安顿补偿协议是否有用

  这个问题要以2020年1月1日作为时刻截点来区别看待。

  2020年1月1日前:不少地方政府在未取得征地批文之前就安排施行土地、房子征收作业。在此种情况下,不少被征地农人因为不懂法或许遭到要挟、遮盖等各种因素签署了拆迁补偿安顿协议,因为征地批文没有依法取得同意。所以,在此情况下所签定的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很可能无效。

  2020年1月1日后:新土管法第47条规则,先签定协议后请求征收土地。所以2020年1月1日是区别有用无效的截点。